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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广东省连平(赣粤界)至从化高速公路与汕(头)湛(江)高速公路惠州至清远段连接处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发布时间: 2020-09-23 10:45 来源: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粤交营〔2020〕540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广东省连平(赣粤界)至从化高速公路与汕(头)湛(江)高速公路惠州至清远段连接处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发展改革委: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G45大广高速石岭互通立交(接惠清)虚拟站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请示》(穗交运〔2020〕259号)悉。根据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建设〔2005〕0717号),结合联网收费拆分结算需要,同意广东省连平(赣粤界)至从化高速公路与汕(头)湛(江)高速公路惠州至清远段连接处的收费车辆车型分类执行《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JT/T489-2019),收费费率为0.6元/标准车公里,1至4类客车的收费系数分别为1、1.5、2、3,1至6类货车的收费系数分别为1、2.1、3.16、3.75、3.86、4.09,专项作业车的收费标准参照货车执行。

  附件:

  广东省高速公路车型分类及收费系数表.pdf

  广东省连平(赣粤界)至从化高速公路分段计费标准表(增加与惠清高速立交连接处).pdf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广东省连平(赣粤界)至从化高速公路与汕(头)湛(江)高速公路惠州至清远段连接处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批复.pdf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9月22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   2020年9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