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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将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认定继续委托广州深圳市实施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0-07-07 19:46 来源: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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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交质〔2020〕377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将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认定继续委托广州、深圳市实施的公告 


  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继续委托广州、深圳市实施的决定》(粤府〔2019〕2号)要求,“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认定”继续委托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广州市港务局、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实施(委托期限2020年1月22日至2022年1月22日止)。职权事项调整期间,我厅按有关规定不再受理相关业务,请各有关企业径向广州、深圳市相关承接部门申请办理。

  特此公告。

  附件: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认定继续委托广州、深圳市实施一览表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0年7月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相关附件:

  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认定继续委托广州、深圳市实施一览表.docx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将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认定继续委托广州深圳市实施的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