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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始兴县X345线黄江大桥改建工程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的审核意见

发布时间: 2020-07-06 15:16 来源: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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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交航政函〔2020〕122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始兴县X345线黄江大桥改建工程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的审核意见 


始兴县地方公路事务中心: 

  你单位关于始兴县X345线黄江大桥改建工程的航道行政许可申请书及附件资料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经我厅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如下:

  一、工程选址

  X345线黄江大桥位于韶关市始兴县,于黄江水电站下游约2.4千米处跨越浈江,下距江口水电站约12.9千米。本工程属危桥改建项目,拟拆除旧桥,原址重建新桥1座。工程所处河段河道弯曲,河面宽约90米,河势总体稳定,桥位与上下游弯道的距离分别约为180米、600米,桥轴线与水流流向基本正交。综合考虑航道通航要求和桥梁建设条件,原则同意新建桥梁选址方案。

  二、通航净空尺度和技术要求

  (一)代表船型基本同意《始兴县X345线黄江大桥改建工程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报告》(以下简称《航评报告》)结合通航条件,论证采用桥梁所处河段的航道等级为Ⅶ级,选用50吨级货船(32.5米×5.5米×0.7米,总长×型宽×设计吃水)作为代表船型。

  (二)设计通航水位基本同意《航评报告》分析提出的桥位处设计最高通航水位为94.09米(1985国家高程基准,下同),设计最低通航水位为90.36米。

  (三)通航净高同意《航评报告》论证提出新建桥梁通航净高应不小于4.5米的结论。设计方案提出新建桥梁实际通航净高为6.0米,满足通航要求。

  (四)通航净宽基本同意《航评报告》论证提出的新建桥梁采用双孔单向通航方案,通航孔净宽应不小于20米的结论。设计方案提出新建桥梁通航孔跨径为2×30米,通航净宽为24.9米,满足通航要求。

  三、航道通航安全保障措施

  (一)基本同意《航评报告》提出的航道通航安全保障措施。桥梁水中桥墩应充分考虑船舶碰撞风险,设置必要的防撞设施并与桥梁同步建设,通航孔桥墩应按不低于代表船型撞击力的大值考虑防撞标准。

  (二)为确保桥梁自身以及船舶航行安全,建设及管理单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技术要求设置桥涵标、通航净高标尺等助航和安全警示标志,并配套建设必要的维护及安全保障设施,保证与桥梁同步建设。

  (三)旧桥水中桥墩应拆除至现有河床面以下不小于0.5米,其中通航孔范围内的桥墩应拆除至高程86.56米以下,以确保航道通航安全。

  (四)建设及管理单位应加强工程建设对相邻缆线的影响分析,妥善处理缆线迁改事宜;加强工程范围内航道通航条件的观测分析,及时采取合理措施,确保航道安全畅通。

  (五)建设及管理单位应加强与当地航道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支持工程附近航道整治、日常养护作业等相关活动。

  四、有关要求

  (一)工程开工建设前,施工单位按规定向我厅申请办理通航水域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审批。

  (二)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本审核意见要求开展工程建设,积极配合韶关航道事务中心实施技术核查。工程完工后应向韶关航道事务中心报送建设项目审核意见执行情况、施工临时设施及残留物的清除情况,以及助航和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情况等资料。

  (三)请省航道事务中心按照《管理办法》的要求加强对建设项目技术核查工作的管理,建设项目与航道、通航有关的内容完工后,应将核查情况、建设单位关于审核意见的执行情况等报送我厅。

  五、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的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和涉及航道、通航的事项发生变化的,建设单位应当向我厅申请办理变更手续。其中,涉及航道、通航的事项发生较大调整且对航道通航条件可能产生不利影响的,应当开展补充或者重新评价,并重新报我厅审核。

  (二)自本审核意见签发之日起三年内未开工建设的,或者开工建设前因重大自然灾害、极端水文条件等引起航道通航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申请办理审核手续。

  (三)工程建设涉及的其他事宜,请到有关部门联系办理。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0年7月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航道事务中心,韶关航道事务中心,韶关市交通运输局。

  相关附件: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始兴县X345线黄江大桥改建工程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的审核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