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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江门220千伏双水电厂至礼乐单回线路解口入银湖站工程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的审核意见

发布时间: 2020-10-14 10:14 来源: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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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交航政函〔2020〕238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江门220千伏双水电厂至礼乐单回线路解口入银湖站工程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的审核意见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江门供电局: 

  关于220千伏双水电厂至礼乐单回线路解口入银洲湖站工程的航道行政许可申请书及附件资料收悉。该工程未依法报送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材料而开工建设,鉴于工程对航道通航条件暂未造成重大影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经我厅研究,同意补办该工程的航道行政审批手续,提出审核意见如下:


  一、工程选址

  江门220千伏双水电厂至礼乐单回线路解口入银湖站工程于茫洲海冲与英洲西冲汇流口上游约70米跨越茫洲海冲,线路上距启超大道跨茫洲海冲大桥约600米。工程跨越航道处河势、岸线基本稳定,且采用一档过河方案,选址满足《内河通航标准》(GB50139-2014)要求。

  二、通航净空尺度和技术要求

  (一)代表船型基本同意《220kV双水电厂至礼乐单回线路解口入银湖站工程跨越茫洲海冲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报告》(以下简称《航评报告》)论证采用工程所处河段的航道等级为Ⅶ级,选用50吨级货船(32.5米×5.5米×0.7米,总长×型宽×设计吃水,下同)、驳船(24.0米×5.5米×0.7米)作为代表船型。

  (二)设计通航水位基本同意《航评报告》分析提出的线路跨越航道处设计最高通航水位为2.70米(1985国家高程基准,下同)。

  (三)通航净高基本同意《航评报告》论证提出的110kV线路通航净高应不小于15米的结论。设计方案提出的线路最低弧垂点高程为22.60米,设计通航净高为19.9米,满足通航要求。

  (四)通航净宽线路跨越航道采用一跨过河方案,跨越档距为342米,杆塔均位于岸上,满足通航要求。

  三、航道通航安全保障措施

  基本同意《航评报告》提出的航道通航安全保障措施。为确保工程自身以及船舶航行安全,建设及管理单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技术要求设置助航和安全警示标志,并配套建设必要的维护及安全保障设施,保证与本工程同步建设。

  四、有关要求

  (一)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本审核意见要求做好后续工作,积极配合江门航道事务中心实施技术核查。工程完工后应向江门航道事务中心报送建设项目审核意见执行情况、施工临时设施及残留物的清除情况,以及助航和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情况等资料。

  (二)请省航道事务中心按照《管理办法》的要求加强对建设项目技术核查工作的管理,建设项目与航道、通航有关的内容完工后,应将核查情况、建设单位关于审核意见的执行情况等报送我厅。

  五、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的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和涉及航道、通航的事项发生变化的,建设单位应当向我厅申请办理变更手续。其中,涉及航道、通航的事项发生较大调整且对航道通航条件可能产生不利影响的,应当开展补充或者重新评价,并重新报我厅审核。

  (二)工程建设涉及的其他事宜,请到有关部门联系办理。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0年10月1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航道事务中心,江门航道事务中心,江门市交通运输局。

  相关附件: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江门220千伏双水电厂至礼乐单回线路解口入银湖站工程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的审核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