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微信
| 手机端| 政务邮箱| 无障碍浏览|
任你博 > 政策文件 > 许可公告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省道S230线东源乐村至义合渡口段公路工程黄田东江大桥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的审核意见

发布时间: 2022-08-30 19:12 来源: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打印】

粤交航政函〔2022〕374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省道S230线东源乐村至义合渡口段公路工程

黄田东江大桥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的审核意见

东源县交通运输局:

  《东源县交通运输局关于重新申请省道S230线东源乐村至义合渡口段公路工程黄田东江大桥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行政审批的请示》(东交〔2022〕42号)收悉。2019年5月21日,省道S230线东源乐村至义合渡口段公路工程黄田东江大桥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已批复(粤交航函〔2019〕1157号),该工程自批复签发之日起三年内未开工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经我厅审核,同意重新办理该工程的航道行政审批手续,提出审核意见如下。

  一、工程选址

  拟建省道S230线东源乐村至义合渡口段公路工程黄田东江大桥于蓝口水利枢纽下游约8.7千米处跨越东江。桥轴线方向与水流流向基本正交。工程处于库区河段,水流条件良好,岸线、河势稳定。桥梁选址符合《内河通航标准》(GB50139-2014)有关要求。

  二、通航净空尺度和技术要求

  (一)代表船型

  根据《广东省航道发展规划(2020-2035年)》,桥梁所处河段航道发展规划技术等级为Ⅲ级。《省道S230线东源乐村至义合渡口段公路工程黄田东江大桥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报告》(以下简称《航评报告》)论证选用1000吨级驳船(67.5米×10.8米×2.0米,总长×型宽×设计吃水,下同)、1000吨级集装箱船(49.9米×12.8米×2.2-3.6米)等作为代表船型,选用的代表船型合理。

  (二)设计通航水位

  《航评报告》关于设计通航水位的评价结论合理。拟建桥梁设计最高通航水位为53.12米(1985国家高程基准,下同),设计最低通航水位为47.25米。

  (三)通航净空尺度

  《航评报告》论证提出桥梁采用双孔单向通航方案,设计方案提出桥梁通航孔跨径为2×70米,通航净宽为61.5米,通航净高为11.0米。上述尺度满足通航标准要求。

  三、航道通航安全保障措施

  (一)《航评报告》提出的航道通航安全保障措施总体得当。桥梁水中桥墩应充分考虑船舶碰撞风险,设置必要的防撞设施并与桥梁同步建设,通航孔桥墩应按不低于代表船型撞击力的大值考虑防撞标准,并按2000吨级船舶撞击力校核。

  (二)为确保桥梁自身以及船舶航行安全,建设及管理单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技术要求设置桥区助航和安全警示标志,开展航标配布专题研究,并配套建设必要的维护及安全保障设施,保证与桥梁同步建设。

  (三)桥梁建设前,应按通航要求对桥区航道范围内的部分丁坝进行拆除,并加强工程范围内航道通航条件的观测分析,及时采取合理措施,保障桥区航道通航安全。

  (四)建设单位应加强工程建设对相邻取水口等建筑物的影响分析,及时采取合理措施,迁移受影响的建筑物,确保工程和相邻建筑物的安全。

  (五)工程施工完毕,应及时按要求拆除临时钢栈桥和清除其他施工残留物等。

  四、有关要求

  (一)工程开工建设前,施工单位按规定向我厅申请办理通航水域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审批。

  (二)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本审核意见要求开展工程建设,积极配合东江航道事务中心实施技术核查。工程完工后应向东江航道事务中心报送建设项目审核意见执行情况、施工临时设施及残留物的清除情况,以及助航和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情况等资料。

  (三)请省航道事务中心按照《管理办法》的要求加强对建设项目技术核查工作的管理,建设项目与航道、通航有关的内容完工后,应将核查情况、建设单位关于审核意见的执行情况等报送我厅。

  五、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的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和涉及航道、通航的事项发生变化的,建设单位应当向我厅申请办理变更手续。其中,涉及航道、通航的事项发生较大调整且对航道通航条件可能产生不利影响的,应当开展补充或者重新评价,并重新报我厅审核。

  (二)自本审核意见签发之日起三年内未开工建设的,或者开工建设前因重大自然灾害、极端水文条件等引起航道通航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申请办理审核手续。

  (三)工程建设涉及的其他事宜,请到有关部门联系办理。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2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