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微信
| 手机端| 政务邮箱| 无障碍浏览|
任你博 > 政策文件 > 许可公告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新建铁路深圳至茂名铁路深圳至江门段工程跨越浅水湖、湖珠滘施工项目通航水域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审批办理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 2023-09-06 11:15 来源: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打印】

粤交航政函〔2023〕416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新建铁路深圳至茂名铁路深圳至江门段工程跨越浅水湖、湖珠

滘施工项目通航水域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审批办理意见的函

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新建铁路深圳至茂名铁路深圳至江门段工程跨越浅水湖、湖珠滘施工项目的航道行政许可申请书及相关材料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航标条例》《广东省航道管理条例》《广东省航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经审核,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概述

  (一)航道基本情况

  拟建桥梁分别位于京珠高速海隆大桥上游约145米处跨越浅水湖、东河大桥上游约470米处跨越湖珠滘。工程所处航道现状维护等级分别为Ⅵ级、Ⅷ级。

  (二)涉航施工内容

  根据施工方案,本工程跨越浅水湖桥采用钢栈桥和平台辅助施工,上部主梁采用挂篮施工;跨越湖珠滘桥采用围堰施工,上部结构采用挂篮施工。

  二、施工期航道通航保障方案

  跨浅水湖桥采用搭设钢栈桥、钢平台及挂篮施工,临时栈桥采用提升式栈桥,施工期间预留通航净宽27.7米,提升后通航净高6米;跨湖珠滘桥下部结构采用围堰、挂篮施工,施工期间预留通航净宽50米、通航净高20.5米。上述尺度满足现状通航要求。

  三、施工期助航标志配布

  为保障施工期间航道通航安全,结合施工方案,施工单位编制了助航标志配布方案并附专家咨询意见,具体配布方案如下:

  (一)跨浅水湖施工期间:增设桥涵标2座、桥柱灯12盏、禁止驶入标志2座、节制闸标2座、实时净高标尺2座、专用灯桩2座,迁移调整侧面浮标2座,保留施工提示牌2座。

  (二)栈桥撤除至营运期桥涵标启用前:专用灯桩2座。

  (三)跨湖珠滘施工期间:专用灯桩2座、施工提示牌 2座。

  航标设置技术要求符合《内河助航标志》(GB5863)等规范标准的规定。

  四、施工期航道安全保障措施

  (一)原则同意施工方案提出的航道通航安全保障措施,施工作业应全面落实提交的施工组织方案中的航道与通航安全保障措施,确保施工区域航道畅通。

  (二)严格按照施工期助航标志配布方案设置助航标志和警示标志,并根据施工情况的变化及时调整、完善,同时加强标志维护管理,施工期间应控制施工区域灯光,避免施工区域灯光与航标产生混淆。

  (三)施工期间禁止向航道抛弃废渣、废水和其他废弃物。

  (四)施工完成后,按要求及时清除施工临时设施和其他遗留物,并对施工水域进行扫床。

  (五)如发生台风预警等特殊情况,需临时拆除钢栈桥确保通航需求的,施工单位应无条件执行。

  五、施工期限

  同意该项目施工作业申请,作业有效期限自2023年9月4日 至2025年6月4 日,如需延期,应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申请。

  六、其他事项

  (一)施工作业期间,施工企业要全面落实航道通航保障措施,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工程项目所属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监管有关要求,确保施工安全。

  (二)积极配合中山航道事务中心实施技术核查工作,及时向中山航道事务中心报送涉及航道施工情况等相关材料。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3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