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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中山市县道X770横涌线改线石岐河大桥工程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重新评价)审核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 2023-10-20 18:57 来源: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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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交航政函〔2023〕498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中山市县道X770横涌线改线石岐河大桥工程航道通航

条件影响评价(重新评价)审核意见的函

中山市公路事务中心:

  你中心《关于申请办理中山市县道X770横涌线改线石岐河大桥工程航道行政审批手续的函》及有关资料收悉。2020年9月,该项目获《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中山市县道X770横充线石岐河大桥工程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的审核意见》(粤交航政函〔2020〕195号)批复,项目在审核意见签发之日起三年内未开工建设,建设单位重新申请办理审核手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经审核,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选址

  拟建桥梁于广珠西线石岐河特大桥下游约1千米处跨越石岐水道,桥轴线法线方向与水流流向交角约2°。根据《内河通航标准》(GB50139-2014),工程所处河段河宽约130米,河段顺直,水流平缓,河床稳定,水深良好,在桥梁采取一孔跨过通航水域等措施的前提下,桥梁选址满足规范要求。

  二、通航净空尺度和技术要求

  (一)代表船型

  根据《广东省航道发展规划(2020-2035年)》,桥梁所处河段航道发展规划技术等级为Ⅳ级。《中山市县道X770横涌线改线石岐河大桥工程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报告》(以下简称《航评报告》)论证选用500吨级货船(49.9米×10.6米×2.5米,总长×型宽×设计吃水,下同)、300吨级货船(44.0米×8.0米×2.0米)作为代表船型,代表船型合适。

  (二)设计通航水位

  《航评报告》关于设计通航水位的评价结论合理。拟建桥梁设计最高通航水位为2.34米(1985国家高程基准,下同),设计最低通航水位为0.02米。

  (三)通航净空尺度

  《航评报告》论证提出桥梁采用单孔双向通航方案。设计方案提出桥梁通航孔跨径168米,通航净宽130米,通航净高9米。上述尺度满足通航要求。

  三、航道通航安全保障措施

  (一)《航评报告》提出的航道通航安全保障措施总体得当。

  (二)建设及管理单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技术要求调整、设置桥区助航和安全警示标志,开展航标配布专题设计,并配套建设必要的维护及安全保障设施,保证与桥梁同步建设。

  (三)建设及管理单位应加强工程建设对相邻桥梁的影响分析,以及工程范围内航道通航条件的观测分析和航标等设施的维护管理,并及时采取合理措施。

  四、有关要求

  (一)工程开工建设前,施工单位应按规定向我厅申请办理通航水域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审批。

  (二)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本审核意见要求开展工程建设,积极配合中山航道事务中心实施技术核查。工程完工后应向中山航道事务中心报送建设项目审核意见执行情况、施工临时设施及残留物的清除情况,以及助航和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情况等资料。

  (三)请省航道事务中心按照《管理办法》的要求加强对建设项目技术核查工作的管理,建设项目与航道、通航有关的内容完工后,将核查情况、建设单位关于审核意见的执行情况等报送我厅。

  五、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的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和涉及航道、通航的事项发生变化的,建设单位应向我厅申请办理变更手续。其中,涉及航道、通航的事项发生较大调整且对航道通航条件可能产生不利影响的,应当开展补充或者重新评价,并重新报我厅审核。

  (二)自本审核意见签发之日起三年内未开工建设的,或者开工建设前因重大自然灾害、极端水文条件等引起航道通航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申请办理审核手续。

  (三)工程建设涉及的其他事宜,请到有关部门联系办理。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3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