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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你博 >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348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 2021-06-18 19:31 来源: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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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交案函〔2021〕173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348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佘京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道路巡检养护,保障交通安全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我省公路养护管理情况

  截至“十三五”期末,全省公路通车总里程22.2万公里,公路密度达124.68公里/百平方公里。其中,高速公路在全国率先突破1万公里,通车里程连续7年位居全国第一;五年来普通国省道完成新改建和路面改造7928公里,技术等级和路况水平稳步提升;“四好农村路”建设成效显著,全省农村公路实现等级率达99.5%、路面铺装率达100%。全省桥梁总数为50036座/4693654延米,其中特大桥731座/1250503延米、大桥7309座/2345037延米。

  2020年底,高速公路平均路面使用性能指数(PQI)达94.4,优良路率达99.88%;普通国省道平均路面使用性能指数(PQI)达85.82,优良路率达80.98%;农村公路县道平均路面使用性能指数(PQI)达82,中等及以上比例达84%。普通公路发展由“通”向“畅”转型迈出坚实步伐,总体路况达到交通运输部《“十三五”公路养护管理发展纲要》、广东省《“十三五”公路养护管理发展纲要》的要求,顺利通过交通运输部开展的全国干线公路养护管理评价。

  随着公路网的不断完善,加强公路巡检养护,保障交通安全日趋重要。

  二、关于影响行车舒适性有关情况的说明

  (一)关于部分公路桥涵存在桥台跳车、桥头过渡段偏短影响行车安全的问题。

  桥(涵)台位于桥梁与路基搭接位置,桥(涵)台后一定范围内,由于施工空间受限,部分桥(涵)台路基桥(涵)台压实度得不到有效保证,通车后一定时间范围内易出现桥头路基下沉引起桥(涵)台跳车现象。同时,我省软土路基分布广,也导致我省公路桥(涵)台后路基易发生下沉,导致桥头局部位置纵坡变陡,引起桥(涵)台跳车。

  公路设计必须遵守相关国家标准规范,并经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基建程序审批方可使用。新建公路的路线纵坡均应满足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运营。在公路运营过程中,公路养护管理部门根据养护管理相关规范和制度进行巡查,对于发现的危及行车安全的桥(涵)头跳车病害,及时处理,确保行车安全。

  我厅将继续督促各级公路管养部门加强日常养护巡查监管力度,如发现桥头过渡段不符合有关规范要求或存在桥头跳车影响安全的情况,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治,确保公路通行舒适安全。同时,我厅已将桥头跳车现象作为公路工程质量通病加以重视,总结归纳已发生桥头跳车现象病害的有效处治措施,举一反三,在新建公路设计中,采取预防措施,以减少新建桥梁桥头跳车现象的发生。

  (二)关于施工队伍对路段进行破拆钻孔或锤击后暂停施工,造成路况恶化形成新的安全问题。

  正常情况下,为获得正常的经济效益,施工单位会加快工期,按合同约定完成施工任务。部分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出现施工暂停,主要原因包括天气、资金紧缺、施工无法继续以及其它难以预料等各方面原因。

  普通国省道改建或路面改造工程的资金来源包括中央、省补助和地方财政配套资金,省财政每年及时将资金划拨地方财政账户。由于我省特别是粤东西北地区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存在差异,您提出的资金紧缺导致公路项目暂停施工的问题,可能是地方资金未按时到位导致项目资金紧张,影响项目施工。

  我厅将进一步督促各级公路交通部门加强普通公路改扩建、路面改造工程的管理,加大与地方政府的协调力度,确保地方配套资金及时到位。

  (三)关于重载车辆增多造成路面局部沉降使路面不平坦、破损导致路况变差,由此带来新的交通安全隐患的问题。

  公路设计根据公路功能、设计交通量确定公路技术等级,不同等级公路采用的设计标准不同。桥涵设计依据的公路车辆荷载标准根据国家标准规定确定。随着社会运输车辆的发展,我国公路设计标准、设计荷载等级也在不断提高,如桥梁设计中采用的集中荷载标准值低值由2004年《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的180kN调整至2015年版该规范的270kN,公路设计荷载在不断提高。但公路属于公益性基础设施,尤其普通公路,建设资金多来自于财政资金,若所有公路均按照高等级公路进行设计不现实,也会造成社会资源的浪费。

  车辆超载超限运输会导致汽车制动能力下降,由此带来不可估计的后果,并可能对公路造成巨大破坏。各类型车辆应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的总质量限值运输,并按照各等级公路的限载要求选择行驶路线。自2017年4月我省在全国率先开展高速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试点工作、2018年在普通公路开展治超非现场执法试点工作以来,全省高速公路年货车违法超限超载率迅速下降至1%,低于全国5.4%的平均超限超载率;途经普通公路监测点路段的超限超载车辆同比减少60%以上,日均货车违法超限率仅0.1%以下。非法超载超限的有效治理,促进了运输市场发展的良性循环,同时,重载车辆规范行驶也减少了对公路的损坏。目前,我省由于重载车辆路况变差的问题基本处于可控范围。

  我厅将继续做好公路技术等级和路况提升工作,为地方群众提供更好的出行条件,切实为地方经济和企业发展提供服务,继续做好日常巡查工作,针对路面出现的病害,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治,确保早发现、早整治,给人民带来满意的任你博。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厅将以此次代表建议为契机,立足长远,继续加强公路建设和养护管理,以构建“畅、安、舒、美”的公路交通环境为目标,不断加大公路巡查养护力度,加强公路预防性养护,预防为主,防治结合,针对气候和项目特点加强针对性养护,及时处治病害,切实提升公路管理和养护水平,努力做到公路隐患病害及时发现、及时围护、及时处置,提高服务,有效保障公路交通安全,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公路安全、通畅、舒适问题、实现人民群众安全出行、满意出行。

  专此答复,十分感谢您对我省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1年6月16日

   (联系人:郭月芹,020—83730503)

  相关附件: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348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