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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239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 2021-06-23 20:59 来源: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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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交案函〔2021〕192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239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万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陆丰交通建设项目给予重点支持和倾斜的建议收悉,经会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加大陆丰市高速公路网络规划建设方面

  揭惠高速公路南延线(惠来东港至甲子段)项目作为展望线已列入《广东省高速公路网规划(2020—2035年)》,我厅将在省综合交通“十四五”规划中深入研究论证将该项目提前到“十四五”期开工建设的必要性。

  二、加大国省道公路建设补助资金方面

  省一直重视和支持粤东西北地区普通国省道建设。2015年,省提高了对普通公路项目的补助标准,重点倾斜粤东西北欠发达地区、山区、革命老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普通公路的补助标准,海陆丰革命老区按最高标准给予标准;2017年至2020年,省对通行能力和路况水平不达标的国省干线公路开展集中整治工作,进一步提高了省对粤东西北欠发达地区普通国省道项目建设补助标准,对陆丰的国道升级改造项目、国省道路面改造项目由省(部)全额补助直接工程费用,具体按照定额标准补助,其余征地拆迁等费用由地方负责,并提高省道升级改造项目、危桥改造项目以及生命安全防护工程省级投入规模,大大减轻了地方建设出资压力,为陆丰普通国省道建设项目提供了更多的资金保障。“十四五”期,建议陆丰做好规划,视地方实际情况按照轻重缓急有序推进普通国省道项目建设,省也将一如既往的支持陆丰普通国省道建设。

  三、加快广东滨海旅游公路建设方面

  我厅支持滨海旅游公路甲东至湖东、东海至上英段先行建设,建议陆丰市抓紧开展项目前期工作,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和条件,尽早推动项目实施,我厅将对地方开展项目前期工作予以指导,在项目报批、资金补助等方面按照现有规定予以支持。建设用地方面,根据2020年自然资源部土地利用计划管理改革精神,明确对纳入国家重大项目清单的项目或纳入省级人民政府重大项目清单的单独选址类交通项目,在用地批准时由自然资源部配置计划指标;因此,建议陆丰市积极协调争取将该项目申请纳入国家重大项目清单或省级人民政府重大项目清单,争取使用国家指标保障项目用地。 

  四、加大“四好农村路”建设力度方面

  省一直重视和支持粤东西北地区农村公路建设。“十三五”时期,省级平均每年安排约35亿元用于支持“四好农村路”建设养护,并保持逐年增长态势,同时将农村公路养护标准提高一倍。2019年起,“四好农村路”项目已纳入涉农统筹范围,市县在确保完成省级下达的涉农领域省对市县考核任务的前提下,可统筹安排省级涉农资金支持“四好农村路”建设。县级人民政府作为农村公路建设养护主体,应当主动履职,积极探索创新投融资模式,充分利用涉农资金整合使用政策、统筹用好一般债券、乡村集体经济收入等各类资金,采取社会资本、群众筹集、政府统筹等方式多元化筹集资金,保障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资金来源。

  五、支持配套汕汕铁路陆丰东站和陆丰南站公路连接线建设资金补助方面

  建议陆丰市抓紧开展项目前期工作,落实项目建设条件,尽早推动项目实施,我厅将对地方开展项目前期工作予以指导,在项目报批、资金补助等方面按照现有规定予以支持。

  专此答复,十分感谢你们对我省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1年6月23日 

  (联系人及方式:邓勇,020—83825927)

  相关附件: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239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