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微信
| 手机端| 政务邮箱| 无障碍浏览|
任你博 > 政务公开 > 建设领域信息公开 > 招标投标

关于购买广东省物流运行动态监测与管控信息系统项目建设方案咨询服务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2-07-20 20:33 来源: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根据《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2017年第9号令)、《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府办〔2020〕9号)等文件相关要求,现将广东省交通运输厅物流运行动态监测与管控信息系统项目(暂定,具体项目名称以立项批复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本项目)咨询服务采购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广东省物流运行动态监测与管控信息系统项目咨询服务。

  (二)预算金额:不超过人民币贰拾伍万元整(¥250,000.00,含税等费用)。

  二、项目服务需求

  为保证本项目的实施严格依据科学的管理分步有序地进行,保证本项目的建设能够符合立项批复和项目管理的要求,在项目具体实施之前引入专业化的项目立项服务团队和方法体系,提供省级政务信息化项目立项方案编制咨询服务,主要包括组织项目调研、编制立项方案,以及配合专家评审等工作,统筹做好项目立项方案从调研到通过专家评审的全过程工作,以保证本项目立项的顺利进行。

  三、项目服务要求

  (一)保密要求

  在本项目实施中,服务供应商所接触到的服务采购方任何资料、文件、数据或其他信息以及为服务采购方服务形成的任何交付物,服务供应商均负有为服务采购方保密的责任。未经服务采购方书面同意,服务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透露。本项目成果保密期限为项目结束后两年内。

  (二)服务期限

  自项目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本项目建设完成终验之日止。

  (三)服务内容要求

  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府办〔2020〕9号)及相关配套文件的要求,完成本项目立项方案编制,具体包括且不限于以下内容:

  1、项目调研,根据采购人要求,完成本项目需求调研及确认工作。

  2、方案编制,完成本项目立项方案编制,协助采购人完成本项目立项申报、专家评审、方案备案等工作。

  3、协助编制本项目集成招标的采购需求书。

  4、在本项目实施建设过程中,提供公正、合理的第三方咨询意见。

  四、资质要求

  服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报价时应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资质证明。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报价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六)供应商必须具有中国工程咨询协会颁发的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证书(业务:信息工程(含通信、广电、信息化)):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报价方式

  服务供应商需将报价材料加盖公章或投标专用章(需要提供投标专用章授权书)并进行密封,报价材料必须响应本公告中的资质和报价等实质性要求。报价材料通过邮寄或现场递交的方式投递,未按指定地址投递、逾期送达的投报价材料不予接收。

  接收地址: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27号2503室)

  接收联系人:刘先生,电话:020-83730685。

  六、报价截止时间

  2022年7月26日(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17:00。采用邮寄方式的材料送达时间以邮寄查询系统显示的签收时间为准;采用现场递交方式的材料送达时间以接收联系人的签收时间为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