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微信
| 手机端| 政务邮箱| 无障碍浏览|
任你博 > 政务公开 > 建设领域信息公开 > 资质信用

关于撤销江门市江路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丙级监理资质许可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0-11-02 11:24 来源:粤交基〔2010〕1510号
<![CDATA[关于撤销江门市江路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丙级监理资质许可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交通运输局(委),省公路管理局,省交通运输工程质量监督站,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交通部2004年第5号令)第二十五条规定和第二十六条规定,对责令整改期仍未整改落实到位、未按规定年审的江门市江路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依法撤销监理丙级许可资质,其监理资质证书同时失效。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章)

二○一○年十一月一日

 

主题词取消 公路 监理 资质 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