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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转下达2023年交通运输部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第二批“以奖代补”支持普通省道和农村公路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8-17 16:45 来源: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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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交规〔2023〕357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转下达2023年交通运输部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第二批

“以奖代补”支持普通省道和农村公路项目)的通知

汕头、韶关、河源、梅州、惠州、汕尾、江门、阳江、湛江、茂名、肇庆、清远、潮州、揭阳、云浮市交通运输局,省公路事务中心: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下达2023年交通运输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第二批)的通知》(交规划函〔2023〕252号)、《财政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21〕50号)和《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十四五”时期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以奖代补”支持普通省道和农村公路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交规〔2022〕343号),现将交通运输部下达我省的2023年交通运输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第二批“以奖代补”支持普通省道和农村公路项目)转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计划主要内容

  本投资计划包括省对地市“以奖代补”考核奖励资金、农村公路危旧桥改造工程、村道安防工程、乡镇运输服务站等4类资金,计划中的中央资金部分为计划执行数,其余投资数均为指导性指标。

  二、中央预算资金执行要求

  本投资计划资金来源为中央车购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各地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中央资金预算执行,严格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管理规定抓紧组织实施,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在确保质量安全的前提下,抓紧完成建设任务,加快资金支付进度。

  各地各单位应及时将本投资计划中的项目分配资金和基础信息等在相应项目建设管理系统上进行动态更新,并对建设、养护、资金实际情况进行进度跟踪,及时更新包括项目资金投入后形成的实物工作量、投资完成、资金支付等信息在内的数据情况。

  三、关于省对地市“以奖代补”考核奖励资金

  本投资计划中的省对地市“以奖代补”考核奖励资金,请有关地市严格按照要求将奖励资金统筹用于相关项目建设,确保在年内形成实物工作量,完成预算执行,并于9月15日前将资金使用计划报省公路事务中心备案。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3年8月17日